树下野狐

菩提树下一野狐

一亿光年外的仙女座17

第四章 当时年少春衫薄

1

睡觉占去一生中三分之一的时间,睡觉的时候,我们不知道灵魂出窍去了哪里,但至少知道身体干了些什么,梦游和梦遗的除外。
比如田晶晶睡觉时喜欢侧身搂着枕头,将大白腿紧紧地压在被子上,一边夹带着大舌颤音打呼噜,一边巴砸着嘴说梦话,偶尔还翻身放出一连串的响屁,就像在开维也纳新春交响音乐会。如果这时你用爪哇语话问他,他准能在梦中和你流利对话:
“Apa itu ?”“Itu pintu.”(那是什么?那是门。)
“Apa ini ?”“Ini topi.” (这是什么?这是帽子。)
那年平安夜,我骑车骑得满身大汗,又吹了大半夜的冷风,等我送师晴到公交车站时已经喷嚏连连,涕泪交流。回到宿舍后,我发了两天高烧,捂着被子浑身发抖,满嘴胡话,差点刷新了田晶晶的记录。
田晶晶说我真不愧是“风流名士”,风雪之中流行感冒的著名人士。小南说我只是得了相思病,相当有思想的精神病。张小辉嗤之以鼻,说你们懂个鸡毛,这叫苦肉计,吃得苦中苦,泡得人上人,知道不?
那两天我躺在床上,迷迷糊糊地做了许多梦。
在梦里,我和师晴倚着十七孔桥的栏杆紧紧拥吻,分开一看,她忽然变成了苹果脸蛋的初恋情人,她对我嫣然一笑,将脸贴着我的背坐上了自行车,摇摇晃晃地驶过青石长巷,两边是逼仄的高墙和小店,阳光在檐角间闪耀。我载着她驶过小桥,回头一看,她又变成了小学时同桌的女同学,依旧十岁大小,睁着明亮的眼睛,满脸怯生生的微笑。
我小时候仗着老师的宠爱飞扬跋扈,变着法儿捣蛋,那位女同桌的领地被我侵占得只剩下桌面的五分之一,下课时常常为我整理笔记、削铅笔,有一次不知什么原因还被我当众打了一耳光。长大后想起这事儿,总觉得特别痛心疾首,尤其当我回忆起她有一张漂亮的脸蛋。
高二分班时,坐在我前边的女孩转头朝我抿嘴直笑,她说她早就知道我啦,她初中时的同桌就是我小学的同桌,她说那个女孩至今对我念念不忘,三年中的大半话题都是关于我的。
如果我能穿越时空隧道,回到小学四年级,我一定会对那个女孩温柔备至,但这样或许她就不再爱我。
一位心理学系的师兄对我说,爱情是发生在男女之间不可理喻的SM(又叫“傻冒”)行为,其中“S”是“Sir”,“M”是“Madam”(合称“事儿妈”),不管哪个是哪个,必定有一方是Sadism,一方是Masochism,并且都从某一方的痛苦中得到了快乐。一旦这种施受虐的平衡被打破,爱情就game over。他还由此衍生出“棍棒底下出孝子”以及伟大领袖金正日都与此同理。
心理学系的师兄还说,在我那漫长而断断续续的梦里,这些女孩神出鬼没,变换着容貌,似乎成了同一个人,这足以证明爱情只是一种幻觉,我以为爱上了某一个人,其实我爱的只是自己的想像。
我对他的解释很不满意。按照这种说法,睡着和醒着没有差别,吃饱了和饿着纯属一样,爱情不过是一次有关皮鞭和绳子的梦遗。
病好后,张小辉对我说,那天夜里,我和师晴在颐和园的寒风里冻得簌簌发抖的时候,他正和那些女孩在NASA里随着狂乱的音乐抽风似的扭动。他说整个晚上她们都在追问我们去了哪里,“咚咚”的舞曲和DJ的尖叫声盖过了张怡的话语,她只好把嘴贴在他的耳边大声说话。她说喜欢上师晴就等于自杀,趁着我还没有泥足深陷,赶紧敦克尔克大撤退吧。
平安夜后的一个星期,我一直没见到师晴,也没接到她的电话或贺年卡。新年将至,就像那首歌里唱的,我对过去的一年依依不舍。
1995年的最后一夜,我们挤在未名湖边汹涌的人潮里,欢呼着朝小丘上的钟亭冲去。在那接连撞响的新年钟声里,一个陌生的女孩在我脸上亲了一口,兴奋地尖声大叫:1996年快乐!


2


期末考试结束后,我给师晴打了三次电话。前两次没人接。第三次是个男人接的,他问我是谁,我犹豫了片刻,说我找张怡,他说张怡和师晴一道逛街去了,问我有什么话需要转达。我说:“没别的,只是想谢谢她的忠告。”
挂了电话,我倚着话亭抽了半支烟。天空晴朗,图书馆大门前,许多漂亮的女生来来往往。一个相识的女生停下单车,问我几时回家。我掐灭烟头,笑着说:今天。
那时北京到福州的特快列车要行驶两天三夜,所以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幻想和苹果脸蛋的初恋情人重逢的情景。
坐在回乡的火车上时,我看着窗外急速倒掠的平原和落日,看着玻璃里映照的自己变化不定的脸容,仿佛穿行在时间的隧道里。
佛祖说“我”是由无数个瞬间的自己构成的,明日不可寻,昨日不可追,只有当下这一刹那的“我”是真实的,然而“刹那”转瞬即逝,所以“我”始终是不存在的。
科学家对此作了证明:每过一百零八天,人体内的所有细胞就会更换一遍。这就意味着短短一年里,你就将被三个全新的自己所代替。
比如初到北京时,我非常不适应,每天睡觉前都要墩两遍地,再打一脸盆水放在床头,尽管这样,半夜醒来喉咙仍然火烧火燎。那时做梦都在怀念家乡温暖潮湿的海风。然而寒假回到家,我却象一个北方人似的水土不服,就连坐在窗户紧闭的屋里,也冻得牙关打颤浑身发抖。
那年冬天阴雨连绵,每天都要和几拨朋友聚会。我打着伞穿梭于石街长巷,巷口的小吃铺热气腾腾,弥漫着牛肉丸和芋头包子的浓香。租书店的老头儿看见我,朝我挥手微笑。路过从前常去的游戏机店时,女老板依旧热情地塞给我一把投币,让我常来玩儿。
除了我,一切仿佛都和离开时没有两样。
在她结婚之前的那个晚上,苹果脸蛋的初恋情人给我打了一个长长的电话。她说初见我时,我十一岁,她八岁。她站在校园楼梯的拐角,看着我和几个同学连蹦带跳地冲跃而下,阳光金灿灿地照在我的脸上,笑容生动而张扬。那时她曾想,终有一天我会爱上她。
她说那年再见到我时,窗外细雨蒙蒙,我坐在她闺蜜的家里,用似模似样的北京腔说着这半年中发生的趣事儿,她微笑着聆听,什么话也插不上。我们之间隔着一张窄窄的桌子,却仿佛隔着再也无法跨越的银河。
我记不起她说的初次相遇,但我清晰地记得和她重逢的那个下午,记得她打开房门时明亮的双眼和脸上迅速洇开的红晕。那时我喉咙如堵,很想将她紧紧地压在墙上,掐住她的脖子,碾碎她的嘴唇。
如果我真的这么做了,也许一切都将完全不同。事实上,我不但没亲她的嘴儿,就连彼此的眼睛也故意不加直视。那年寒假,我和她见过许多面。在别人面前,我和她表现得那么疏离,偶尔目光相接,又立刻移转开去,就如同一对密谋的共犯,提心吊胆,生怕泄漏埋藏在心底的秘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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